原宿迁东旭电源有限公司地块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经济开发区杭州西路36号,占地面积为13196m2。企业建设于2009年,之前为农田,2011年开始生产,2014年关停,主要进行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关停之后,场地空置,四周有围墙与外界隔开,现场有专人看管。根据《江苏省泗洪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可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M2)。
根据前期调查及风险评估结论,在第二类用地的情形下,项目地块土壤超标污染物为铅;地下水超标污染物为氟化物、硝酸盐。通过模型进行计算和评估,本地块土壤铅的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土壤中铅的建议修复目标值为800mg/kg;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氟化物、硝酸盐等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根据本项目建议修复目标值,并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采用未超标点位连线的方式估算土壤总修复方量约为565m3,最大修复深度2.0m。
2024年11月,泗洪县国通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无锡诚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原宿迁东旭电源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方案》,于2024年11月5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该土壤修复方案,重金属污染土壤选择陶粒/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进行处置。
2025年1月,泗洪县国通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匡迪环境工程(江苏)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修复工程施工工作,江苏匠朴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单位,江苏龙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该修复工程效果评估单位。本修复工程于2025年1月16日正式开工,2025年1月18日现场主体施工任务结束,共计修复面积为565.55m2,修复方量为594.12m3,转运处置完成1058.43t污染土壤。
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成果及环境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成果,本地块修复过程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施工过程中对污染土壤清挖转运、废水处理排放、基坑验收等进行了全过程的环境监管,未发生二次污染情况;根据江苏元钧环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成品检测报告、环境空气检测报告和污染土壤消纳证明,本地块污染土壤在陶粒窑协同处置过程中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处置期间陶粒窑污染物排放及产品均满足相应标准、质量要求。
我单位依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技术导则,对各分项工程进行了效果评估检测。结果表明,清挖基坑土壤样品、非修复区土壤样品、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土壤样品、回填土壤样品的相关污染物均未超过修复目标值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检测污染物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相应标准限值,因此效果评估合格,达到修复效果。经修复治理后本地块可满足后续规划用地类型(二类工业用地)的安全利用要求。
公 司:江苏龙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艾敏
手机:13775115731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黑牡丹科技园5号楼2楼